我們結合建辦質〔2018〕31號文、項目所在省份有危大工程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判定出項目的模板工程在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內,提前編制完成高大模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并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簽字、加蓋執業印章后方可實施,方案流程完成后,施工總承包在規定時間內預約專家,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此時我們會關心高支模專家論證人數有哪些要求?
住建部令[2018]第37號令中指出,“專家應當從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立的專家庫中選取,符合專業要求且人數不得少于5名。與本工程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我們預約專家人數多數是5位。

建辦質〔2018〕31號文中在“關于專家論證會參會人員”章節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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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ㄔO單位項目負責人;
?。ㄈ┯嘘P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ㄋ模┛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患夹g負責人或授權委派的專業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
?。ㄎ澹┍O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
以上就是"高支模專家論證人數"要求的全部介紹。想進一步掌握37號令內容,可以深入學習下面文件的視頻課程。相關推薦課程>>>住建部令3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