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危大工程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可具體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流程很多人卻不清楚,不知道誰來編制,不知道編制完成之后怎么審批審核,今天就讓小編來告訴你!
首先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的要求可知,施工單位應當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這里的技術人員指的就是項目技術負責人(總工)或者技術員,必須要由有現場實際經驗并且懂得基礎理論的人員編制方案。
在方案編制完成之后,需要經過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先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然后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簽字、并且要加蓋執業印章后才能用來實施。如果是文件中規定的超危,那么還需要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論證通過后才能實施。

以上就是文件中規定要求的具體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流程和審核流程,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方案在實施之前,還有一個不可缺少的動作——交底。

根據住建部令第37號文件要求,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的交底應分為兩步,第一步是由編制人員或者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進行方案交底,第二步是由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當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由雙方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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