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項目
6.4.1 預應力筋張拉或放張時,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不應低于設計的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標準值的 75%。
檢查數量: 全數檢查
。 檢驗方法: 檢查同條件養護試件試驗報告。
6.4.2 預應力筋的張拉力、張拉或放張順序及張拉工藝應符合設計及施工技術方案的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施工需要超張拉時,最大張拉應力不應大于國家現行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 的規定;
2 張拉工藝應能保證同一束中各根預應力筋的應力均勻一致;
3 后張法施工中,當預應力筋是逐根或逐束張拉時,應保證各階段不出現對結構不利的應力狀態;同時宜考慮后批張拉預應力筋所產生的結構構件的彈性壓縮對先批張拉預應力筋的影響,確定張拉力;
4 先張法預應力筋放張時,宜緩慢放松錨固裝置,使各根預應力筋同時緩慢放松;
5 當采用應力控制方法張拉時,應校核預應力筋的伸長值。實際伸長值與設計計算理論伸長值的相對允許偏差為±6%。
檢查數量: 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 檢查張拉記錄。
6.4.3 預應力筋張拉錨固后實際建立的預應力值與工程設計規定檢驗值的相對允許偏差為±5%。
檢查數量: 對先張法施工,每工作班抽查預應力筋總數的 1%,且不少于 3 根;對后張法施工,在同一檢驗批內,抽查預應力筋總數的 3%,且不少于 5 束。
檢驗方法: 對先張法施工,檢查預應力筋應力檢測記錄;對后張法施工,檢查見證張拉記錄。
6.4.4 張拉過程中應避免預應力筋斷裂或滑脫;當發生斷裂或滑脫時,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對后張法預應力結構構件,斷裂或滑脫的數量嚴禁超過同一截面預應力筋總根數的 3%,且每束鋼絲不得超過一根;對多跨雙向連續板,其同一截面應按每跨計算;
2 對先張法預應力構件,在澆筑混凝土前發生斷裂或滑脫的預應力筋必須予以更換。
檢查數量: 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張拉記錄。
一般項目
6.4.5 錨固階段張拉端預應力筋的內縮量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符合表 6.4.5 的規定。
檢查數量: 每工作班抽查預應力筋總數的 3%,且不少于 3 束。
檢驗方法: 鋼尺檢查。
6.4.6 先張法預應力筋張拉后與設計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 5mm,且不得大于構件截面短邊邊長的 4%。
檢查數量: 每工作班抽查預應力筋總數的 3%,且不少于 3 束。
檢驗方法: 鋼尺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