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面層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填寫范例——
涂料面層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填寫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9-2010)
【條文摘錄】
摘錄一:
3.0.2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的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應按每一層次或每層施工段(或變形縫)劃分檢驗批,高層建筑的標準層可按每三層(不足三層按三層計)劃分檢驗批;
2 每檢驗批應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所劃分的分項工程按自然間(或標準間)檢驗,抽查數量應隨機檢驗不應少于3間;不足3間,應全數檢查;其中走廊(過道)應以10延長米為1間,工業廠房(按單跨計)、禮堂、門廳應以兩個軸線為1間計算;
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每檢驗批抽查數量應按其房間總數隨機檢驗不應少于4間,不足4間,應全數檢查。
3.0.22 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檢驗的主控項目,應達到本規范規定的質量標準,認定為合格;一般項目80%以上的檢查點(處)符合本規范規定的質量要求,其他檢查點(處)不得有明顯影響使用,且最大偏差值不超過允許偏差值的50%為合格。凡達不到質量標準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的規定處理。
摘錄二:
5.1.7 整體面層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1.7的規定。
表5.1.7 整體面層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摘錄三:
5.9 涂料面層
5.9.1 涂料面層應采用丙烯酸、環氧、聚氨酯等樹脂型涂料涂刷。
5.9.2 涂料面層的基層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平整、潔凈;
2 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20;
3 含水率應與涂料的技術要求相一致。
5.9.3 涂料面層的厚度、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鋪設時應分層施工。
Ⅰ 主控項目
5.9.4 涂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
檢查數量: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型號、同一規格、同一批號檢查一次。
5.9.5 涂料進入施工現場時,應有苯、甲苯+二甲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和游離甲苯二異氰醛酯(TDI)限量合格的檢測報告。
檢驗方法:檢查檢測報告。
檢查數量:同一材料、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型號、同一規格、同一批號檢查一次。
5.9.6 涂料面層的表面不應有開裂、空鼓、漏涂和倒泛水、積水等現象。
檢驗方法:觀察和潑水檢查。
檢查數量: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Ⅱ 一般項目
5.9.7 涂料找平層應平整,不應有刮痕。
檢驗方法:觀察和計時檢查。
檢查數量: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5.9.8 涂料面層應光潔,色澤應均勻、一致,不應有起泡、起皮、泛砂等現象。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檢查數量: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5.9.9 樓梯、臺階踏步的寬度、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樓層梯段相鄰踏步高度差不應大于10mm;每踏步兩端寬度差不應大于10mm,旋轉樓梯梯段的每踏步兩端寬度的允許偏差不應大于5mm。踏步面層應做防滑處理,齒角應整齊,防滑條應順直、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和用鋼尺檢查。
檢查數量: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檢查。
5.9.10 涂料面層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5.1.7的規定。
檢驗方法:按本規范表5.1.7中的檢驗方法檢驗。
檢查數量:按本規范第3.0.21條規定的檢驗批和第3.0.22條的規定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