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套配電柜、控制柜(屏、臺)和動力、照明配電箱(盤)安裝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范例
成套配電柜、控制柜(屏、臺)和動力、照明配電箱(盤)安裝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建筑電氣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2002)
【條文摘錄】
6成套配電柜、控制柜(屏、臺)和動力、照明配電箱(盤)安裝
6.1主控項目
6.1.1柜、屏、臺、箱、盤的金屬框架及基礎型鋼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裝有電器的可開啟門,門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間應用裸編織銅線連接,且有標識。
6.1.2低壓成套配電柜、控制柜(屏、臺)和動力、照明配電箱(盤)應有可靠的電擊保護。柜(屏、臺、箱、盤)內保護導體應有裸露的連接外部保護導體的端子,當設計無要求時,柜(屏、臺、箱、盤)內保護導體最小截面積Sp不應小于表6.1.2的規定。
表6.1.2保護導體的截面積
相線的截面積S(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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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保護導體的最小截面積Sp(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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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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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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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S≤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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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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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S≤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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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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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S≤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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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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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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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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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S指柜(屏、臺、箱、盤)電源進線相線截面積,且兩者(S、Sp)材質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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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手車、抽出式成套配電柜推拉應靈活,無卡阻碰撞現象。動觸頭與靜觸頭的中心線應一致,且觸頭接觸緊密,投入時,接地觸頭先于主觸頭接觸;退出時,接地觸頭后于主觸頭脫開。
6.1.4高壓成套配電柜必須按本規范第3.1.8條的規定交接試驗合格,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繼電保護元器件、邏輯元件、變送器和控制用計算機等單體校驗合格,整組試驗動作正確,整定參數符合設計要求;
2.凡經法定程序批準,進入市場投入使用的新高壓電氣設備和繼電保護裝置,按產品技術文件要求交接試驗。
6.1.5低壓成套配電柜交接試驗,必須符合本規范第4.1.5條的規定。
6.1.6柜、屏、臺、箱、盤間線路的線間和線對地間絕緣電阻值,饋電線路必須大于0.5MΩ;二次回路必須大于1MΩ。
6.1.7柜、屏、臺、箱、盤間二次回路交流工頻耐壓試驗,當絕緣電阻值大于10MΩ時,用2500V兆歐表搖測1min,應無閃絡擊穿現象;當絕緣電阻值在1~10MΩ時,做1000V交流工頻耐壓試驗,時間1min,應無閃絡擊穿現象。
6.1.8直流屏試驗,應將屏內電子器件從線路上退出,檢測主回路線間和線對地間絕緣電阻值應大于0.5MΩ,直流屏所附蓄電池組的充、放電應符合產品技術文件要求;整流器的控制調整和輸出特性試驗應符合產品技術文件要求。
6.1.9照明配電箱(盤)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箱(盤)內配線整齊,無絞接現象。導線連接緊密,不傷芯線,不斷股。墊圈下螺絲兩側壓的導線截面積相同,同一端子上導線連接不多于2根,防松墊圈等零件齊全;
2.箱(盤)內開關動作靈活可靠,帶有漏電保護的回路,漏電保護裝置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
3照明箱(盤)內,分別設置零線(N)和保護地線(PE線)匯流排,零線和保護地線經匯流排配出。
6.2一般項目
6.2.1基礎型鋼安裝應符合表6.2.1的規定。
表6.2.1基礎型鋼安裝允許偏差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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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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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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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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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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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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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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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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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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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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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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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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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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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柜、屏、臺、箱、盤相互間或與基礎型鋼應用鍍鋅螺栓連接,且防松零件齊全。
6.2.3柜、屏、臺、箱、盤安裝垂直度允許偏差為1.5‰,相互間接縫不應大于2mm,成列盤面偏差不應大于5mm。
6.2.4柜、屏、臺、箱、盤內檢查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控制開關及保護裝置的規格、型號符合設計要求;
2.閉鎖裝置動作準確、可靠;
3.主開關的輔助開關切換動作與主開關動作一致;
4.柜、屏、臺、箱、盤上的標識器件標明被控設備編號及名稱,或操作位置,接線端子有編號,且清晰工整、不易脫色。
5.回路中的電子元件不應參加交流工頻耐壓試驗;48V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頻耐壓試驗。
6.2.5低壓電器組合應符合下列規定:
1.發熱元件安裝在散熱良好的位置;
2.熔斷器的熔體規格、自動開關的整定值符合設計要求;
3.切換壓板接觸良好,相鄰壓板間有安全距離,切換時,不觸及相鄰的壓板;
4.信號回路的信號燈、按鈕、光字牌、電鈴、電笛、事故電鐘等動作和信號顯示準確;
5.外殼需接地(PE)或接零(PEN)的,連接可靠;
6.端子排安裝牢固,端子有序號,強電、弱電端子隔離布置,端子規格與芯線截面積大小適配。
6.2.6柜、屏、臺、箱、盤間配線:電流回路應采用額定電壓不低于750V、芯線截面積不小于2.5mm2的銅芯絕緣電線或電纜;除電子元件回路或類似回路外,其他回路的電線應采用額定電壓不低于750V、芯線截面不小于1.5mm2的銅芯絕緣電線或電纜。二次回路連線應成束綁扎,不同電壓等級、交流、直流線路及計算機控制線路應分別綁扎,且有標識;固定后不應妨礙手車開關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6.2.7連接柜、屏、臺、箱、盤面板上的電器及控制臺、板等可動部位的電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多股銅芯軟電線,敷設長度留有適當裕量;
2.線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強絕緣保護層;
3.與電器連接時,端部絞緊,且有不開口的終端端子或搪錫,不松散、斷股;
4.可轉動部位的兩端用卡子固定。
6.2.8照明配電箱(盤)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位置正確,部件齊全,箱體開孔與導管管徑適配,暗裝配電箱箱蓋緊貼墻面,箱(盤)涂層完整;
2.箱(盤)內接線整齊,回路編號齊全,標識正確;
3.箱(盤)不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4.箱(盤)安裝牢固,垂直度允許偏差為1.5‰;底邊距地面為1.5m,照明配電板底邊距地面不小于1.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