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管敷設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范例
導管敷設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建筑電氣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2002)
【條文摘錄】
14電線導管、電纜導管和線槽敷設
14.1主控項目
14.1.1金屬的導管和線槽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規定:
1.鍍鋅的鋼導管、可撓性導管和金屬線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線,以專用接地卡跨接的兩卡間連線為銅芯軟導線,截面積不小于4mm2;
2.當非鍍鋅鋼導管采用螺紋連接時,連接處的兩端焊跨接接地線;當鍍鋅鋼導管采用螺紋連接時,連接處的兩端用專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線;
3.金屬線槽不作設備的接地導體,當設計無要求時,金屬線槽全長不少于2處與接地(PE)或接零(PEN)干線連接;
4.非鍍鋅金屬線槽間連接板的兩端跨接銅芯接地線,鍍鋅線槽間連接板的兩端不跨接接地線,但連接板兩端不少于2個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墊圈的連接固定螺栓。
14.1.2金屬導管嚴禁對口熔焊連接;鍍鋅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鋼導管不得套管熔焊連接。
14.1.3防爆導管不應采用倒扣連接;當連接有困難時,應采用防爆活接頭,其接合面應嚴密。
14.1.4當絕緣導管在砌體上剔槽埋設時,應采用強度等級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漿抹面保護,保護層厚度大于15mm。
14.2一般項目
14.2.1室外埋地敷設的電纜導管,埋深不應小于0.7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鋼電線導管不應埋設于室外土壤內。
14.2.2室外導管的管口應設置在盒、箱內。在落地式配電箱內的管口,箱底無封板的,管口應高出基礎面50~80mm。所有管口在穿入電線、電纜后應做密封處理。由箱式變電所或落地式配電箱引向建筑物的導管,建筑物一側的導管管口應設在建筑物內。
14.2.3電纜導管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電纜最小允許彎曲半徑,電纜最小允許彎曲半徑應符合本規范表12.2.1-1的規定。
14.2.4金屬導管內外壁應防腐處理;埋設于混凝土內的導管內壁應防腐處理,外壁可不防腐處理。
14.2.5室內進入落地式柜、臺、箱、盤內的導管管口,應高出柜、臺、箱、盤的基礎面50~80mm。
14.2.6暗配的導管,埋設深度與建筑物、構筑物表面的距離不應小于15mm;明配的導管應排列整齊,固定點間距均勻,安裝牢固;在終端、彎頭中點或柜、臺、箱、盤等邊緣的距離150~500mm范圍內設有管卡,中間直線段管卡間的最大距離應符合表14.2.6的規定。
表14.2.6管卡間最大距離
敷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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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管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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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管直徑(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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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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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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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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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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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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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卡間最大距離(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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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架或沿墻明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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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厚>2mm剛性鋼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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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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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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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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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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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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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厚≤2mm剛性鋼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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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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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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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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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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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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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性絕緣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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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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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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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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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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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線槽應安裝牢固,無扭曲變形,緊固件的螺母應在線槽外側。
14.2.8防爆導管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導管間及與燈具、開關、線盒等的螺紋連接處緊密牢固,除設計有特殊要求外,連接處不跨接接地線,在螺紋上涂以電力復合酯或導電性防銹酯;
2.安裝牢固順直,鍍鋅層銹蝕或剝落處做防腐處理。
14.2.9絕緣導管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管口平整光滑;管與管、管與盒(箱)等器件采用插入法連接時,連接處結合面涂專用膠合劑,接口牢固密封;
2.直埋于地下或樓板內的剛性絕緣導管,在穿出地面或樓板易受機械損傷的一段,采取保護措施;
3.當設計無要求時,埋設在墻內或混凝土內的絕緣導管,采用中型以上的導管;
4.沿建筑物、構筑物表面和在支架上敷設的剛性絕緣導管,按設計要求裝設溫度補償裝置。
14.2.10金屬、非金屬柔性導管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1.剛性導管經柔性導管與電氣設備、器具連接,柔性導管長度在動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2.可撓金屬管或其他柔性導管與剛性導管或電氣設備、器具間的連接采用專用接頭;復合型可撓金屬管或其他柔性導管的連接處密封良好,防液覆蓋層完整無損;
3.可撓性金屬導管和金屬柔性導管不能做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續導體。
14.2.11導管和線槽,在建筑物變形縫處,應設補償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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